火災現場對燒傷的急救與後送

(一)現場急救:

  1.滅 火 :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盡快滅火,消除致傷原因。熱力致傷者,可行 創面冷卻療法 。用清潔水(如自來水、河水、井水等),水溫5-200c,冷敷或浸泡創面,需持續1/2-1小時,以取出後不痛或稍痛為止。適用於中、小面積燒傷,特別是頭、面、四肢。

  (1)一般火焰的滅火:保持鎮靜,忌奔跑,跑則風大加重燃燒。迅速脫去燃燒的衣服,或就地臥倒,緩慢打滾壓滅火焰,或跳入附近水池、河溝內滅火。他救時,將傷員按倒,同時用就便材料如棉被、雨衣、毯子、雪或砂土壓滅火焰。

  (2)凝固汽油燃燒的滅火:凝固汽油彈爆炸時,即用雨衣或他物遮蓋身體,待油滴落下後拋掉遮蓋物,離開燃燒區。滅火時忌直接用手去撲打,可用濕佈或砂土覆蓋,或跳入水中,如有濃煙,用濕佈掩蓋口鼻保護呼吸道。

  (3)磷燒傷:磷的特點是在空氣中自然,在皮膚上越燒越深。磷可經創面吸收,造成肝、腎損害及中樞神經系統中毒癥狀。磷及磷的氧化物接觸皮膚粘膜,均可造成燒傷。處理磷燒傷的創面宜用濕佈復蓋浸入水中,用1%硫酸銅溶液浸洗後移除黑色磷化銅顆粒,並用2-3%碳酸氫鈉液中和磷酸。切忌將創面暴露於空氣中,並忌用油膏包紮(磷溶於油脂類,溶解後被吸收)。用濕佈掩蓋口鼻能防止磷化物吸入呼吸道,如果用過錳酸鉀液浸濕的佈效果好。

  (4)化學燒傷的急救:各種強酸鹼燒及皮膚,應立即用水反復沖洗幹凈,盡快縮短化學劑接觸皮膚的時間。瀝青燒及皮膚時,亦迅速用水沖洗冷卻,然後結合清創術用甘油或汽油洗去瀝青。

  2.保護創面:滅火後除必要時脫去衣服(或順衣縫剪開)外,將傷員安置於擔架或適當的地方,可用各種現成的敷料作初期包紮或清潔的衣服被單等覆蓋創面,目的是保護創面,避免再污染或損傷,沒有必要去作其他創面處理。

  3.止痛:燒傷後疼痛是很劇烈的,必需及時予止痛劑,如口服止痛片或註射杜冷丁。合並呼吸道燒傷或顱腦損傷者忌用嗎啡,以免抑制呼吸。

  4.補充液體:口服淡鹽水、淡鹽茶或燒傷飲料。如病情嚴重,有條件時應及早靜脈輸液(如生理鹽水、右旋醣酐、血漿等)。切忌口服大量無鹽茶水或單純輸入大量5%葡萄糖溶液,以免加重組織水腫。

  燒傷飲料片:每片含食鹽0.3克,小蘇打0.15克,魯米那0.005,糖適量。溶於100毫升水中即為燒傷飲料。

  5.其他措施:口服或註射抗菌素,註意合並傷的處理。眼燒傷時應沖洗眼睛,塗抗生素眼膏。註射破傷風抗毒素1500單位。天冷時註意保暖。

  (二)傷員的後送與住院處理:

  當從現場搶救出大批燒傷傷員時,對中小面積燒傷原則上應就近組織搶救,以便及時治療,減輕痛苦。對於大面積燒傷傷員,也應就地搶救,有時需考慮轉送到條件較好的醫療單位。轉送傷員時,最好在傷後4小時內送達目的地。如不能此時間送到,應就地抗休克,待休克已基本平穩後再送。轉送途中必要時應設法輸液,給鎮靜劑,盡量減少顛簸。戰時如不能就地救治休克,必須在休克期轉送時,則應在中途設立中轉站,進行分段輸液。

  傷員送到醫院後處理:面積20%以下者,可口服燒傷飲料,創面清創後包紮或暴露。燒傷面積21-40%者,可口服補液加靜脈輸液,其靜脈補液中以晶體為主,膠體可用右旋醣酐。面積在40%以上者,進行靜脈輸液,並應考慮輸血,適量口服液體。

  對於嚴重大面積燒傷傷員的接診處理:

  1.了解傷員一般情況,有無休克、呼吸道燒傷及合並傷。估計燒傷面積與深度。

  2.進行輸液配血。有休克或休克先兆者,輸液愈早愈好,勿延誤時間。同時制訂初步輸液計劃。

  3.酌情給止痛劑。休克嚴重病員止痛劑應自靜脈註射。

  4.放留置導尿管,記錄每小時尿量,必要時測尿比重。

  5.中重度呼吸道燒傷,或面頸部深度燒傷後喉頭水腫呼吸困難,應作氣管切開。給氧。

  6.選用抗菌藥物。如未註射過破傷風毒素時應予註射。

  7.病情穩定或休克好轉後,及早施行肢體環狀焦痂切開減壓,取暴露或包紮療法。

  8.做好各項病情觀察(如脈搏、呼吸、血壓、液體出入量等)與詳細記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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